12月10日,河北省环境督导组又查出问题21个,其中12家涉气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情况,对部分涉气企业连续3天超排的问题,将依法高限处罚,并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目前由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带队的6个联合督导组,已全部进驻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省环保厅组织对在全省排名靠前、首要污染物为PM10且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的蠡县、武邑、深州、枣强、宁晋、新河、隆尧、柏乡8个县进行了督导检查,经查发现这些县污染主因为县城中城中村原煤散烧现象普遍;施工工地扬尘严重,一些工地未按要求停工,土石方未采取抑尘措施;道路保洁和机动车交通管制不到位,道路扬尘严重等。
针对上述问题,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对相关市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调度,要求各相关市高度重视,强化对县级应急响应的督导检查,将压力传导下去,县一级政府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此前环保部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以及省督导组发现的部分涉气企业连续3天(及以上)超标的问题,省环保厅要求相关市政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问题及企业超排行为进行整改,并依法高限处罚,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10日北京市已解除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河北省也于11日零时解除了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接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京津冀环境联动执法工作结束。(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