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海港区获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双项最高等级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3日

  近日,省教育督导团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具体办法相关要求,对海港区教育机构进行了分组检查。同时按照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计划,对海港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进行了教学评估。

  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从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与质量六大方面,深入学校课堂进行了听课、座谈、教研和师生交流,对评估规定的主要指标、主要数据和主要内容进行了抽样核实与分析。同时通过听取区政府汇报、观看教育专题片、查阅档案资料、核实有关数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照评估标准,对海港区近四年来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此次评估共涉及涉检教育机构31个,其中,城区中学5个、农村中学2个、城区小学8个、农村小学9个、校外教育机构3个、公办幼儿园3个、附属幼儿园1个。经过评估,海港区教育工作最后被认定为最高等级合格、教学工作最后被认定为最高等级达标。

  据了解,2010-2013年,海港区教育总支出分别为42721万元、54071万元、61823万元、71705万元;教育支出中财政拨款的比例分别达到84.3%、80.9%、95.2%、95.7%,保证了国办学校教育经费来源的稳定。教育投入全面实现“三个增长”,即对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中小学在校生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以及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海港区教育局将根据省检评估结果总结经验,针对评估组留下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为2015年迎接河北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做好充分准备。(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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